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地税个(2014)139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4-09-04 生效日期:2014-09-0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有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登记备案及纳税申报事项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号)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