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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文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15-09-01 生效日期:2015-09-01
 

工商总局发文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0月15日起,工商总局商标局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降为6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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