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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修改《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内容的通告 |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6年第1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16-01-29 | 生效日期:201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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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修改《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内容的通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6年第1号 2016-1-28 现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5年第3号)第五条“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修改为“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特此通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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